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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要看小区的入住率的。 入住率不高的话,可以免费停车的
答:你的奶奶是否在世?从介绍的情况分析可能不在了。你父亲这辈儿是否就他和你的一个姑姑?假如也是的话,你爷爷去世前的口头遗嘱未经公证,也没有律师见证。不能起到作用。你可到你当地的公证处咨询一下如病友作证可否办理公证手续。如不能办理,那你爷爷的房产就只能走继承程序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父亲和你的姑姑,可以共同继承。也可以一方有偿(两人协商,由继承方支付有偿放弃继承方一定经济补偿)或无偿放弃继承。假如协商不成,只有先按共同继承办理公证手续,共同继承人持公证书到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更名手续后将房子卖掉,扣除办理手续支出费用后所余售房款两人均分。但要指出的是:1、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资格发起诉讼 只可以作为你父亲的代理人出面。2、你姑姑目前自行出租房子的做法不妥,租金收入应与你父亲分成
答:把原来 一边砌平, 另外一边开楼梯 但要注意房梁
答:如果你外婆仍然健在,那么现在还不到谈及继承的时候。但由此让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即外婆的房屋是私产房,但应该是她跟外公的共同财产,在外公去世后,应该有个对外公遗产的继承过程。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私产房的1/2属于外婆,剩下的1/2才是外公的遗产,由有继承权的外婆及四个子女共同继承。析产后外婆拥有私产房的3/5产权,四个子女各拥有1/10产权。 你母亲当然拥有外公1/5遗产的所有权。 至于外婆的3/5产权,在她有生之年有权任意处置,并非每个子女都必须有。但一旦外婆去世,且未留下遗嘱,那么外婆的遗产将按法定继承,由包括你母亲在内的四个子女共同继承,那时候,你就可以代位继承了。
答:不能拆除的是承重的柱子和墙,其它的都可以拆除。找到图纸看一下,或是请专家看一下。
答:1.办理公积金贷款前,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 2.如果是不办理公积金贷款,但要提取公积金的情况,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款支付发票,身份证及公司证明等,申请提取公积金。即使离职,也可以在离职前要求公司开出证明。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但是每次都需要公司证明。而且你不再缴纳之后,个人账户就会没钱了。所以也只能提取一次
答:把餐厅 阁一下就可以了
答:这个要从综合角度来说的, 素质, 业绩 等等!
答:契税证不影响房屋买卖,房产证必须与身份证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买卖
答:如果该房子正在用于经营,应该可以的。它由于拆迁造成的损失要大于一般住宅用房。但是拆迁政策每个地区都不同,具体要看具体政策的。
答:可以。回迁房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须携带《拆迁协议》、《扩大面积款收据》及身份证明,且须足额连续缴纳公积金12个月以上(就是说公积金已交满一年)。
答:可以买卖,但各个城市间,政府的规定不同,所以一定要到,房产局,或者是相关部门问清楚
答:找你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请他们给原户主盖上“人户分离”的章,你的孩子没有道理不给上你的户口啊。你拿着户口和房本去学校没问题的。原户主没有房本,赖在这个户口上也毫无意义,不会给你任何损害。你放心。祝你好运~
答:能听到, 多层的话 很清晰, 高层的话 很小的!
答:一房会, 二房不会
答:1、有效 2、如他再婚后有子女,那么此次的书面材料应该注明:某某某(身份证号)为某某房产(房地产证号)唯一继承人,享完全处置权 3、再婚时,他们双方做财产公证 4、该房屋的固定居住人如果不是你,那么要与其有文件说明,他是谁,什么原因住在该房屋内,住到什么时候 …… 这样,比较完善了。
答:上面的朋友复制的答案太公式化,看得懂才怪,楼主的问题其实很简单,首先找到卖方,和卖方协商购买人变更为买方儿子,在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和买方儿子一起签署国土局过户用现售合同,就OK了,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卖方同意就可以了。
答:楼主都已经是婚后买房了还担心什么呢 反正都是2个人的 如果不放心 两个人一起上不就完了 多么简单的事情呀 再说了七万块钱就把你们的感情考验没了的话 结婚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你说是不? 建议夫妻两个人名字一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