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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个人信息 问答

陈平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拆迁户除过渡费外是否有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付房屋使用违约金的权利?

    答:超过交房的期限,合同上应该有明确约定,如过渡费加倍等。合同没有约定,当然拆迁户也有权利提出,但只能通过协商赔偿。

  • 离婚后财产分割

    答:财产分割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决定,夫妻所要分割的是离婚时还剩存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就分割,没有就不分。已经消耗的财产自然不能分割。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惯例

  • 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答: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主要区别是: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同。商品房开发用地是通过拍卖或招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开发用地是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供应对象范围不同。商品房供应完全是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不实行定向供应。从当前情况看主要是高收人家庭为销售对象;经济适用房实行定向供应,以现阶段社会中低收人家庭为供应对象。3、售价不同。商品房销售价格是买卖当事人商议定价;经济适用房销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廉租房是一种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住房。承租对象是现阶段社会最低收入且住房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适用房是指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的普通住房。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住宅。由此可见,上述两种住房由于在定义上有本质性的区别,也就决定了其价格的不同,客户群的不同,户型设计的不同,权利的不同及物业管理的不同等。以下就以上所提出的不同点发表个人阐述。价格上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主要以建设成本加3%的政府限定的利润为基准。商品房的定价原则一般是受成本及市场的影响,发展商以同类周边的物业为基准,确定一个较为符合市场的价格。从客户群定位上讲,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对的是中低收入家庭及政府公务员、教师或政府组织重点工程需拆迁的拆迁户。商品房的客户群则没有限定,任何负担得起房款的购买者均可购买商品房。在户型及设计理念上,经济适用房以二居和三居户型为主,设计理念主要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商品房则不然,大户型、实用性、装饰性和功能分区明确是商品房设计理念中的核心。权利上的不同,政府在供应土地时,经济适用房由于建设用地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土地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一份完整的房屋产权,产权人应拥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及房屋收益权四种权利。经济适用房只拥有前三种权利,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一般按照房屋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所在地没有标定地价的,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交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于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则没有此项限制,但须交纳各种税金等杂费。对于物业管理而言,经济适用房的标准由政府控制,一般要求为每月0.50元/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物业小区管理则按照政府指导价,依照市场变化自行调节。以上列...

  • 房产证有那些重要性?

    答:如果是商品房,房产证比土地证重要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上边记载了房屋的所有权人、面积、抵押情况等等信息。 办理并不贵,工本费加手续费100多元,找房产所属的房管局就能够办理。 如果不办呢?你就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屋真正的产权归属。你说重要不重要?其实房产证本身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他所能够证明的信息。

  • 有关楼盘推后几个问题

    答:“不可抗力”这个词经常出现在法律实践中,也常常出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例如: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外,开发商最迟某年某月某日将标的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否则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住时间早为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张先生在2004年初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在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就有这么一条规定,当时便问售楼小姐,什么是不可抗力?得到的回答是战争、水灾、地震等因素。张先生听了觉得在理,对这条并未太在意。但是,并未太在意的事情却偏偏让他赶上了。直到和开发商约定的交付日期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未能将住房交给张先生。  张先生向开发商询问何时交房时却被告知,由于银行方面没有发放贷款,工程资金困难从而导致无法按期交房。银行是否发放贷款是不可预见的,属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故开发商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到底什么才算是“不可抗力”?是不是所有的客观因素都能归入“不可抗力”并据此免责?心存疑惑的张先生咨询了一些懂法法律的朋友后,将这家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的约定,在宽限期过后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第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53条、《合同法》117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突发性事件。按照此规定,不可抗力需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这三项条件,三者缺一不可。如自然灾害、战争等重大意外变故。在有些情况下,国家政策法令调整和政府行为也可以成为不可抗力的事由之一。但就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所陈述的理由来看,由于银行方面没有发放贷款是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所以购房者就只有无限期的等待银行方面发放贷款。这么解释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  现在有些开发商不能按合同如期交房,当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开发商往往以遇到了“不可抗力”的因素为借口进行搪塞。以此来表明房产商没有责任,不赔付购房者任何费用。 有些聪明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注明“不可抗力”是指“水灾、战争、地震”...

  • 已解决 定金给退吗?

    答:购房者如果要退还定金,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据上,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则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您自身原因,而开发商并没有相关的隐瞒等情形,您只是单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据认购书中退房相关约定交纳违约金。若无约定,您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什么时候出

    答:明年三月份

  • 怎样办房产证?办房产证花费怎样算? 0分

    答:什么样的土地? 宅基地?集体土地?

  • 已解决 今年房价真的下降吗

    答:一手房会, 二手房的话基本不会。

  • 已解决 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答:根据《土地法》第八条上的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已解决 我买过一套房,单身公寓,一次性付清的,没贷过款,现在想再买一套,要贷款的话,这样算不算第二套房呢?

    答:算,认房有认贷

  • 首套房,总价41万 首付30% 剩下银行贷款签30年还 谁能帮算下每月还多少?算上利息总共还多少?

    答:贷款额为28.7万,分三十年还,目前基准利率暂时为6.6%,2月1日后,国家规定不能打折了。如果你能获得7折,那么利率就是4.62%。第一年你银行不让还本金,只能还利息,那么你第一年的月供是1104.95元。后面随着你还本金的不同,月供也不同了。

  • 已解决 我要买个二手房,如果房主没有产权,只有合同发票,我是不是不能贷款买房呢?

    答:合同发票的房子有的能贷款有的不能贷款,正常是能贷的,有的因为原房主一次性付了全款不能贷款,有的是因为开发商不给你贷款. 到开发商那里一问就知道了,这个问题可以让原房主去问.

  • 已解决 请问如果没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费应由谁出??

    答: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在承租关系中依据双方租赁协议收取,并没有一定是承租方缴纳的说法,一般是根据双方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在物业认证。但如果双方忽视了这个问题,双方可以再度到物业协调。而物业管理这方面,是从其协议,如果承租方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从房屋产权人(业主)追加连带缴纳责任!

  • 物业管理公司怎么交税?

    答:物业管理对应的营业税税率是5%,并根据营业税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人员工资不可扣除,但代业主支付的费用(代收代缴性质的)可以在计算营业税计税依据时扣除。 物业管理公司应以服务性营业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向税务机关交纳一定量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物业管理公司通过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而公司发生的费用性税金,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则应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

  • 已解决 现在商业贷款困难吗?一般要多久能下来呀,公积金贷款还能袋到吗,要多久下来

    答:据我了解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贷款已经停止下款,只能是办理手续,公积金贷款的速度则更慢一些

  • 已解决 房东同意转租,但不退押金

    答:建议协商解决。看当时你们的合同,如果没有的话,只能是法律维权

  • 已解决 房屋付过首付了,在还贷款呢,现在要卖给别人需要什么手续

    答:如果买方同意,你们可以签个合同变更就可以了,如果他不同意那就没办法了,只能过完户再卖了!

  • 已解决 怎么使自己得到拆迁补偿费最高?

    答:首先是对房产的评估.在选择评估机构的基础上,对实地评估时要注意房子的结构面积朝向楼层房龄等有没有误登漏登.如果房产证上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要在评估前提出并在评估现场丈量才能有效.对违章建筑要尽量搜寻原始资料,如购买沙石水泥等的收据以确定建造时间. 其次是对室内装潢的补偿.要区分铝合金制品(窗和门)与一般钢木制品,不锈钢制品与一般钢筋的不同补偿价格;要区分防盗门与不锈钢门以及一般铁木门的区别;要区分石英水磨地与一般水泥地的区别.因为补偿的价格不同,登记和计算都可能有误. 再次就是房前屋后的占地的补偿,尤其是长期独家使用的要特别注意.因为土地补偿的金额较大. 以上供参考.

  • 刚刚把房产证过户,为什么老证有房屋建筑年代而新房产证没有房屋的建筑年代?

    答:有使用年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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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